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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综合服务在中心烘干线配套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5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2023年综合服务在中心烘干线配套工程二标段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复文号: /

    1.4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k8凯发分公司

    1.5项目业主: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k8凯发分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综合服务在中心烘干线配套工程二标段

    2.2招标项目编号:JSYLGB20230504-003

    2.3 招标项目地点: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k8凯发分公司

    2.4最高控制价:11.44万元

    2.5 完工期限: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2023年综合服务在中心烘干线配套工程二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2.7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级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组织(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给予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组织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必须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查询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给予由社保组织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0月-2023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 05 月 05 日至2023年 05 月 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报名时请给予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邮箱为1248133392@qq.com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社保证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请扫下图付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18 日下午15 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1)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 05  月  18 日下午15 时00 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现场联系人:俞工,联系方式:19901573155),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 05  月  18 日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k8凯发农场有限公司、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k8凯发分公司

       址:江苏省农垦农业开展股份有限公司k8凯发分公司

    人:单主任

       话:15061300218

    9.2招标代理组织

    招标代理组织: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  

    人:俞工

       话:19901573155

     

                                 2023年05月05日